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往往是双方存在争议最大的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在离婚时是均分的,但实务中有些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并不十分清楚,另一方可能会为了多争夺财产,偷偷将财产隐匿和转移,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均属于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保险、债权等。在申请调查共同财产时,一般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会主动查询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当事人认为对方有隐匿财产的可能,在起诉前最好先收集一些相关的财产线索,可以自行查询,如果个人查不了的,可以提供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调查。
其次,在申请调查共同财产前,我们可以先自行收集一些初步证据。调查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户流水:如果知悉对方的银行卡号和微信、支付宝号的,可以委托律师申请调查对方这些账号的交易流水。可以从交易流水中知悉对方有无购买理财产品、金融产品、保险或者其他给第三人大额的转账等。调查不动产:夫妻一方去查询配偶的不动产,一般需要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至不动产中心查询。但需要先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个人查询不动产信息需要携带的材料以及是否能查询,如果限制个人查询的,需要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进行查询。
最后,当我们收集到足够的初步证据后,可以向法院提出调查共同财产的申请。在申请时,我们需要明确说明调查的目的、范围以及具体的财产线索。法院将根据申请内容,决定是否批准调查。一旦法院批准了调查申请,我们将需要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这包括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协助法院进行实地调查等。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应保持客观、真实的态度,如实反映财产情况。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申请调查共同财产是确保自己权益不受损害的重要手段。通过了解共同财产的范围、收集初步证据、向法院提出申请、配合法院调查以及注意法律程序等步骤,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地申请调查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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